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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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完善基层工会组织的通知

    【日期:2019-04-15】

    各基层工会:

       因学校机构改革和调整,部分基层工会组织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工会作用,请各单位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尽快完善基层工会组织。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成绩突出。

       (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良好的口碑。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做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密切联系教职工,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群众,廉洁自律,勇于接受教职工监督。

    (五)我校在职工会会员。

    (六)基层工会主席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

       工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一)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设主席1名,全面负责基层工会各项工作。

    (二)会员人数在25人至200人,设委员3名,其中主席1名,委员2名,具体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宣传、文体、福利、女工等方面工作。

    (三)会员人数在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人,其中主席1名,委员6名,具体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宣传、文体、福利、女工等方面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全体会员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后提交校党委审定;校工会批复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二)大会选举时,实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

    (三)补选基层工会主席的,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主席。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委员分工经基层党委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审核后批复。

    四、时间安排

    (一)4月24日前,报送补选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

    (二)校工会提交校党委审定后批复。

    (三)召开会议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与委员分工报校工会。

    五、组织领导

    基层工会组织的完善工作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严格履行程序,做好本次基层工会的完善工作。

    (二)广大会员应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正确实行会员权利,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三)在选举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

       附件:1.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告单

                          山西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

    2019年月  日

    符 号

    候选人姓名

     

    一、对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

    二、对候选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

    三、对候选人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什么也不画,不能再另选他人


    附件2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告单

             (基层党委代章)       2019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得票数

    1

    2

    3

    4


                                                             

     山西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