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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财经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日期:2012-03-23】

    晋财大工〔20121

    山西财经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征集提案通知

    各位代表:

    我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将于20124月中下旬召开,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地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向各位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23152012414,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案征集范围

    1. 关于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深入推行校务公开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才水平,打造学校人才高地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关于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关于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学校工作和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关于基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建议和方案;

    8、关于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9、关于学校后勤保障、职工住房、涉及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10、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学校行政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无法操作施行的事项;

    4、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5、纯属个人具体问题的事项

    四、代表提案要求

    1案征集是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的带有全局性的、普遍关注的或重要方面的工作建议和方案,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办理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必须以负责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

    2、教代会代表要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根据《山西财经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对影响面较大的提案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3、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和建议措施三个部分。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附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不予立案。代表提案应一事一案,附议代表要切实与提案代表加强对提案的调查研究。选题要慎重,案名要明确,案由要实事求是,调研与论证要充分,分析要中肯,建议与措施尽量做到切实可行。

    4、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教代会代表提出。

    5、本次提案采用统一格式的表格电脑打印的方式认真填报,于415前连同电子版提交校工会。联系人:庾彬,联系电话:7666628

    6、附议人要求本人签字确认,代表不能代签。提案内容除需要签字的地方要求用手写外(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其余内容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

    附:山西财经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表

    山西财经大学第四届“双代会”

    筹备领导组(代章)

    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征集 提案 通知

    山西财经大学工会 2012年3月15印发

    (共印5份)

    山西财经大学

    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编号

    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提案人

    单位

    日期

    附议人

    代表签字:

    建议

    措施

    代表签字:

    提案审查意见

    审核人:

    说明:1、本表只填写一个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不明确、不详实的不予受理。

    2、每份提案必须有至少两位代表附议。

    3、“提案内容”栏不够,请用A4纸附后

    4、部门承办情况,表格放不下可用A4纸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