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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09-11】

    晋财大工【201418

    关于举办“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精神,加深对“中 国 梦”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特举办“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

    二、比赛时间:20141014

    三、比赛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参赛报名:以各分工会为单位报名,926日前将参赛名单以及演讲稿(电子版)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话:7666300

    五、比赛范围:原则上,各分工会选派一名选手参赛。

    六、参赛要求:
    1、演讲内容健康向上,能够紧紧围绕主题。
    2
    、演讲题目自拟。
    3
    、每人演讲时间5-7分钟,且使用普通话。
    4
    、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上台,演讲原则上要求脱稿。

    5、各参赛队 要求有15 人坐场。
    七、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  

    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三名,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八、评分细则:
     
    (一)比赛采用10分制。
       1
    、演讲内容(3分):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真实,逻辑严谨,体现时代性,富有典型性,能充分反映我校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演讲技巧(5分):语言规范,表达流畅,声情并茂,能灵活运用语速、语调、手势等演讲技巧,富有感召力和鼓舞性。

    3、形象风度(1分):服饰大方,精神饱满,台风稳健,仪态端庄,举止得体。

    4、整体效果(1分):由评委根据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评价。

    (二)计分  每一位选手得出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第一、二、三位选手演讲完毕,评委现场打分并公布。下一位选手继续演讲,演讲后评委当场打分,以此类推,比赛结束后,公布比赛结果。

    注:评委在给参赛选手评分时,请将该选手参赛编号写在左上角;工作人员举牌后开始计时;演讲结束前1分钟工作人员举牌示意。

    九、评委组成

    由学校有关人员组成。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