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西省第十二届“育人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山西省学校“三育人”活动暂行条例》规定和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3】2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推荐 “育人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2012年在我校“三育人”活动中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曾获过省级“育人杯”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除外。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致力构建和谐校园。
2、重视“三育人”工作,相互协调,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养、选树、宣传和推广“三育人”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总结“三育人”工作的经验,推动“三育人”活动的深入开展。
3、“三育人”工作的群体意识强、氛围浓,“三育人”工作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先进个人条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学生为本,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以下一方面成绩显著。
教书育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连续任教五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勇于教学改革,实施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良好。
管理育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受到学生欢迎和好评;关心学生,秉公办事,工作效率高,工作成绩显著。
服务育人: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工作质量高;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师生的好评;坚守岗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推荐名额
推荐省级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
四、推荐、申报、评选办法
1、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评选、公开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审查、优中选优的办法推荐上报。
五、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各分工会推荐候选人填写“育人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1份,表格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
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需报送500字左右先进事迹简介10份。
一线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2、上报时间。
各分工会于2013年7月9日之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报送工会。
3、联系人:庾彬,杜丽贞 电话:0351—7666015,7666300。
六、表彰奖励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对获得山西省第十二届“育人杯”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颁予奖牌、证书。
校工会
2013年7月2日